刑事判例一:李某故意伤害案——正当防卫的认定与限度_李某的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?

【基本案情】

2022年3月,李某在小区内遭到王某等三人持械围攻。王某等人因停车位纠纷,先动手推搡李某,后取出车内棍棒击打李某头部。李某在反抗过程中,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王某胸部,致王某重伤二级。其余两人见状逃离现场。

【争议焦点】

  1.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?

  2. 李某的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?

【裁判要旨】

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理由是李某持刀反击造成严重后果,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。

二审法院撤销原判,改判李某无罪。法院认为:

  1. 李某面临三人持械围攻,不法侵害客观存在且具有紧迫性

  2. 李某孤立无援,力量对比悬殊,持刀防卫具有必要性

  3. 防卫行为与侵害程度基本相适应,不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

  4. 综合全案情节,应认定为正当防卫

【法理分析】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条,正当防卫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

  2.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

  3. 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

  4. 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

本案中,李某在头部遭受击打的情况下,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,其防卫行为虽造成侵害人重伤,但与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相比,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。

【律师提示】

  1.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当立足防卫人当时的处境,不应苛求防卫手段的相当性

  2. 面对多人持械围攻等严重暴力犯罪,采取较强力度的防卫行为应予理解

  3. 建议安装监控设备,遇纠纷时注意保留证据

2025年10月20日 1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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